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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债务如何承担

2023-09-23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还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如果当事人对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无约定的,一般由原股东承担,但是受让人对此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