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子女有的补助如下:
1、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2、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期补助300元;
3、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成人中专)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期补助600元;
4、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期补助1000元。
残疾人生孩子有补助,残疾人可以申请低保,不过是否可以申请低保,要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是否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残疾人生孩子有补助。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补助办法:
为方便残疾人家庭申请和领取助学生活补助,补助经费由区财政局经区残联拨付各街道,由各街道、社区(村)负责补助对象的调查通知、受理审核、补助金发放等工作。具体如下:
1、调查通知:各街道残联、各社区(村)要对辖区所有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登记,同时通知符合补助对象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领取补助金;
2、申请、审核:每年秋季开学后,补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带残疾证、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印章(高中、大学新生要带入学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属困难家庭的带相关证件,到街道残联如实申报;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将补助对象相关情况填写在《温州市龙湾区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生活补助汇总表》;
3、发放:经区残联审批后,将符合条件的补助经费拨付给各街道残联,由街道残联发放给补助对象。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