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其实,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自动终止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中,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动终止了。此时,劳动者需要正常的办理离职和退休手续。
一、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条件: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相对于合同双方,即员工和用人单位所言的。1、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3、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4、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6、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7、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8、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能约定什么
1、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2、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还包括: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还补充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三、年满60周岁劳动关系还存在么
《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只要劳动者满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法定终止情形。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自应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超过60周岁的农民工因已经享受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发生的用工争议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