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彩礼违法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双方是自愿给的情况,那么收彩礼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收彩礼一方借婚姻索取财物,假借婚姻之名,行索取财物之实,是违法行为。
对于结婚的彩礼问题,当事人双方以及其家人,如果是自愿的,需要双方自行讨论清楚。
法律上是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但是合理的彩礼属于中国的传统婚嫁习俗,男女结婚的时候给适当的彩礼是习俗,你情我愿的事情,并不违法。
国家对于彩礼一事,一直都是属于不支持但是也不禁止的态度,婚姻是只有的,自愿的,彩礼只要符合自愿和适度的原则都不会犯法。
结婚时彩礼的支付标准并不属于法律管辖的问题,因为彩礼的支付属于当事双方协商的情况,另外由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所以如果存在一方以彩礼为由进行包办买卖婚姻的,则构成了违法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来要求判罚。
所以禁止索要彩不等于禁止彩礼,本意仅仅是禁止女方或者女方的父母以婚姻为要挟或者为借口,向男方或者男方的父母索要彩礼,并不禁止男方自愿向女方赠送彩礼或其他财物。
男方自愿赠与女方彩礼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也不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并不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