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全体员工提供卫生、放心、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氛围,维护和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食堂工作人员和全体员工。
第二节
采购制度及存储制度
第三条
严把采购质量关,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败、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第四条
采购大批主食或副食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卫生许可证,以便查验,不得采购三无产品。
第五条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第六条
食堂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第七条
食品存放电冰箱或电冰柜时间不得多于48小时,严禁提供隔夜饭菜。
第三节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
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不戴戒指、手镯、耳环等。
2.工作时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分菜员或食堂打菜人员要戴口罩,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3.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公司认为不适宜在食堂工作的某种疾病,不能在食堂工作。
4.行政部对食堂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进行验证。
第九条
食堂餐具及环境卫生。
1.对碗、盘、筷、汤勺等餐具以及刀具、菜墩等工具要及时清洗,擦洗干净放入消毒柜或消毒机中消毒,未经过消毒的餐具、工具不准再次使用。
2.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规定,做到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桌凳、地面干净,炊具摆放条理。
3.垃圾池和泔水桶每日要及时清理干净,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坚持消灭鼠害、虫害和苍蝇等。
4.在保证每天清理的.基础上,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或二次(夏天可适当增加)的彻底大扫除,保持食堂清洁。
第四节就餐管理制度
第十条
食堂饭菜要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在追求大众菜、多样化的基础上不断翻新花样,做到色、香、味、形俱佳。
第十一条
食堂应按时开饭不得提早或延迟开饭,早餐时间:6:30-8:00,中午开饭时间为11:30-13:00,晚上开饭时间为17:00--18:30,夜餐23:00-24:00。
第十二条
员工应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就餐,不许插队。
第十三条
员工就餐采用刷卡形式,食堂食品一律不准带出食堂。
第十四条
员工就餐应一律在窗口处拿取食物,不得进入操作间自已打饭和动手拿食物。
第十五条
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第十六条
就餐时不能将饭、菜残渣丢在地板上,若有掉落在地板上,自己则应及时清理干净,以防别人滑到。
第十七条
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第十八条
就餐后,全体员工必须将自己碗中所剩饭菜残渣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倒入洗碗槽内,以免造成阻塞。
第十九条
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第二十条
爱护食堂公物,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他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除照价赔偿外,还按其性质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
洗完餐具后,必须及时关好水龙头,不浪费水资源。
第五节
餐卡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办卡。
1.在职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办理餐卡,每人限办一张,收取工本费10元,不收伙食管理费。
2.原卡丢失、损坏需重新办理就餐卡者,收取工本费10元。
第二十三条
退卡。
1.退卡须凭本人证件办理餐卡注销退伙手续。
2.不办理注销手续者,员工食堂管理中心有权将该餐卡注销。
3.办理退伙手续时,只退餐费(工作不满一月,公司充值费用按比例退),卡费凭卡退,损坏不退。
第二十四条
使用。
1.员工就餐时持餐卡直接刷卡使用。
2.员工持有的餐卡须保持清洁,以保证餐卡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
挂失、解挂。
1.餐卡丢失,凭本人证件到餐卡室办理挂失。
2.餐卡找到后凭本人证件到餐卡室解除挂失。
第二十六条
充值。
1.公司长白班每月提供
元餐费,倒班员工提供
元餐费,直接充入餐卡,使用不足可以自行充值。
2.员工凭餐卡到指定地点充值。
3.充值处:员工食堂、餐卡管理室。
4.充值时间:员工食堂每周一至周五11:30-13:00。
第六节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条
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操作说明书,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八条
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三十条
对各类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
若发生中毒事件,责任人需承担的责任。经过医院鉴定,是由食堂卫生原因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视事件的后果程度给予领导与食物中毒事件有关人员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必要时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节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
食堂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
对食品卫生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菜肴、米饭等主要食品卫生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菜肴等食品烹饪和出售过程中有碍食品卫生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汇报。
第三十四条
*部对食堂管理人员要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食堂卫生知识的培训;对食堂从业人员要做上岗前和经常性的岗位职能培训。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素质。
第三十五条
行政部对食堂所有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定岗定编,并制订落实岗位职责。以服务规范和岗位职责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
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对食堂卫生、饭菜质量等进行公开的问卷调查,并进行公示,增强测评的透明度,作为对食堂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