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持医务人员办公区域、休息场所的环境卫生,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区域主要包括所有行政、医、护、技人员办公室,主任护士长办公室,更衣室,门诊医技各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等办公及生活区域。
三、各科室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由医务人员自行保持,主任、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门诊各诊室由值诊医师负责,门诊部负责监管。各科需制定相应制度,做好本科室相应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
四、医院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科室按具体要求逐项进行检查扣分,扣分结果计入绩效考核。
五、具体要求:
1、门诊各诊室诊桌、诊床及橱柜定位摆放,每日擦拭;诊床、诊凳清洁、无污渍、血渍。
2、办公桌面整洁,各种检查申请单、病历等有序摆放;室内摆放花卉盆栽不宜过多,需赋有观赏性。
3、各室内橱柜顶上不得堆置杂物,内部物品摆放有序。
4、工作区域地面、墙面、窗台、窗框每日至少清洁一次,随时保持整洁、无灰尘、无污渍、无死角。门及门框、把手、洗手盆、水龙头定时清洁,无水渍、污渍;镜面保持光亮。
5、诊室内大中小型设备应按设备特点制定清洁方案、定期擦拭(如有污染立即清理),保持设备无灰尘、无污渍及血渍。
6、工作区域内禁止摆放生活用品;墙壁禁止乱贴、乱挂,保持区域内物品整齐。
7、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并做好本病区禁烟宣传及管理工作。
8、更衣室内工作服、工作鞋定位放置,要求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个人物品一律放入更衣橱内。
9、治疗室、处置室按相关制度落实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