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
1.教师笔记本电脑在借用期内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上的软件设置,更不能私自更改笔记本电脑的硬件配置。
2.教师在借用期内人为造成笔记本电脑损坏,修理费用自负。教师在借用期内造成笔记本电脑遗失,按笔记本电脑原价扣除年使用期限的基础上理赔。
3.学校教师配备的电脑和多媒体设备只提供给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使用,以及教师在学习相关计算机操作时使用,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教师在使用其它多媒体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来操作,一切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后果自负。
二、软件及网络资源使用的管理
1.如因个人使用不当感染病毒造成该机系统瘫痪,由使用者个人负责。
2.学校计算机的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教师可以将教学进度,电子教案以及课件等通过ftp上传到学校公网,供其他老师借鉴。信息中心对教师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情况、以及制作课件的件数进行登记,到学期结束时汇总给教导处,教导处到年终进行汇总评比。
4.教师应科学、正确、规范、健康地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不得违反《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访问黄色、反动的网页或带有黄色、反动内容的网站,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校园网运用管理
1.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信息技术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系统构思、设计网站的架构,配合各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学校重大工作(活动)在网上公布,为师生提供校园信息。
3.网站中属于部门管理的栏目,网站内容应做到常换常新。
4.学校的各种公告和通知均在网上发布,看到公告和通知的老师有义务将公告和通知告知其他老师,对于仅限学校内部传达的公告和通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外发布。
四、计算机教室及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
1.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处理。
2.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信息中心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保持多媒体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5、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
7、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需使用多功能厅、拍照、摄像等设备时,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导处提出申请,凭教导处意见到信息中心办理登记,由信息中心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