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康教育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制定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健康教育网络(包括社区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方案实施。
(2)负责全院健教栏目、专栏、电视网络及标语宣传和全院性会议会场的指导设计落实等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暂行规定》,对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评价。
(4)组织本院医务人员参与各级社会性健康教育活动。督促检查各部门(科室)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和控烟情景。
(5)计划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培训和兼职健教员的业务培训,以使掌握必要的传播手段和技巧。
(6)树立为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协助各科室开展科教兴医,科技兴院的工作。
(7)做好新闻单位来院采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8)爱护各种宣传器材,做到细心使用,妥善保管。
(9)开展理论研究、课题设计;指导各部门(科室)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10)实施健康教育工作报表制度。
2、门、急诊健康教育制度
(1)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经常更换宣传资料;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2)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病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3、病区健康教育命制度
(1)各临床业务科室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住院健康教育,将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制;住院区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并经常更换宣传资料;召开医患(或家属)座谈会或咨询会,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等。督促检查医护人员对病人入院、住院和出院过程中的健康教育工作。
(2)医生利用查房和值班时间,针对病人的不一样情景给予医卫生保健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把指导资料和行为目标供给给职责护士,由护士督促实施;开展和指导护士开展本科室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3)职责护士按护理程序系统收集资料,评估病人的健康状况,了解其心理需求,进行心理护理和遵医行为教育,及时向主治医生反馈病人信息;协助医生开展综合性的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导病人实现行为目标;为病人供给出院指导和康复指导,如疾病复发的预防和护理方法,辅助器械的使用和注意事项、康复训练、随访等;开展效果评价。
4、社区健康教育制度
(1)医院所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中有关健康教育的规定,完成各项健康教育任务;结合法定宣传日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对老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康复病人以及社区企业职工等进行经常性的人群教育;以电视、健康教育专栏、居民座谈会、热线电话、家庭访谈等方式,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督促全科医生和护士把健康教育贯穿于健康服务的全过程。
(2)全科医生在门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康复指导、心理咨询、医疗咨询等诊疗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并交由护士督促实施;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3)护士协助全科医生实施健康教育和行为目标,并在导医、咨询、特殊护理、临终关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填写健康档案,协助全科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