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校力度,充分调动各校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校与任课教师签定“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教师。
2、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保证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属于本学区内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最大程度的满足残疾学生接受义务的需求。新生入学后,要及时建档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毕业等手续,严禁弄虚作假。
3、建立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制度。学生无正当理由3日内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派人说服动员其返校,并向家长下发“劝学书”。家访要填写《学生辍学家访记录单》,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学校向学区中心校或乡镇人民政府送达“学生辍学报告书”,并由乡镇政府向辍学学生监护人发出《复学通知书》,要求辍学学生限期返校。
4、严格辍学生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流动情况要实行动态掌握,特别是对辍学情况,主任要随时报告,学校要做到一月一汇总,每学期初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详细报告。
5、强化学校的内吸力工程。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初中生三年保留率不断提升。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二、组织领导:
校长是做好“控辍”组织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本单位控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的控辍实施方案,对本单位的“控辍”做出周密部署和安排,在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建立控辍保学联系网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