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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按性质分类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按照“环评法” 的规定, 大的方面分为二类, 一是规划类, 二是建设项目类。 也就是说,凡是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规划和建设项目都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类环评分为两类:一是只需编写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二是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类环评的实施单位主要是政府。建设项目类环评按照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有三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 只要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无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均应按照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是建设项目也不论是新建,扩建和改建,都需要进行环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