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儿子)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的承担及其他财产权益,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为乙方婚前购置的房产且以乙方的名义办理的房产证应视为甲方所有,甲方付完元人民币首付款并支付所有房贷及其他购房所需款项。
二、如出售此房产,须经甲方同意,因卖房所带来的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三、如此房产进行拆迁安置,在拆迁后的还款还房,甲方将继续享有全部权益。所得安置房和款项均由甲方进行处置。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包括拆迁安置后的房产);如以后房产证加他人姓名,需甲方书面签字同意,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被视作房屋的共有人,甲方对此房产继续拥有全部权益。
五、甲方享有上述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完整所有权,乙方不享有收益、处置等权利,并不得干涉甲方行使上述权利。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