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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 篇27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一、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面,加大重点人群的防控

  1、优化宣传教育方式,整合社会团体力量参入。利用新媒体优势加大网络信息宣传力度,在新闻、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公益宣传,普及性病防治知识。充分利用社会团体力量,把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知识融入到志愿者团体活动中,推动性病健康知识宣传力度。

  2、联合妇联、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留守妇女、青年学生、流动人口、羁押人员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利用“三八”妇女节、“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节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梅毒、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同时纳入宣传范围。

  3、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要把艾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工作中,每年开展不低于2次有关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其中至少包括一次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活动,同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多措并举,扩大监测检测的覆盖面,及早发现和管理病人

  1、加强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推广PITC模式。通过宣传、优化服务流程、完善转介服务网络等方式,扩大HIV检测面,提高VCT门诊检测咨询的可及性,积极倡导高危人群通过主动检测知晓艾滋病感染状况,及早采取治疗和预防措施,为实现“三个90%”目标(90%的感染者通过检测知道自动的感染状况,90%已经诊断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90%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得到控制)而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控制艾滋病病毒的流行。

  2、继续建立健全HIV检测三级网络机制。各县直医疗机构以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将HIV检测纳入常规检测项目,扩大HIV检测覆盖面。HIV检测数量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4.4%,并做好检测登记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等工作。

  3、完善监管场所艾滋病检测制度。一年不低于6次羁押人员HIV抗体检测,同时县疾控中心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培训,同时对羁押人员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干预。

  4、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率,及时发现阳性病例,及时进行母婴阻断,降低母婴传播风险。孕产妇HIV抗体检测率达95%以上,梅毒抗体检测率达95%以上。

  三、建立干预队伍,全面落实高危人群干预措施

  1、发展暗娼、男男同伴教育员,扩大同伴教育员队伍,定期开展同伴教育员培训,提高她们高危行为干预技能。

  2、联合公安部门、依托同伴教育员开展高危行为干预,进一步扩大干预覆盖面,提高干预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性病艾滋病工作。

  3、加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工作及干预工作,定期开展暗娼、男男性行为接触者、注射吸毒等高危人群干预活动,高危人群干预覆盖率不低于85%,HIV抗体检测覆盖率不低于85%,梅毒检测覆盖率不低于85%。

  四、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对病人、感染者随访、干预服务

  1、加强新发病人网报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对新发病例及时网报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高新发病例报告质量,新发病例报告质量完成率达95%以上。

  2、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的服务体系,持续提高抗病毒治疗覆盖面以及治疗质量,规范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存活HIV/AIDS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0%以上。存活HIV/AIDS随访和CD4检测的比例达到90%以上;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达到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HIV/AIDS治疗成功率达到90%以上;符合使用复方新诺明标准的病人当年服用的病人比例达到90%;治疗12个月时病人依然存活并仍坚持治疗的比例达到90%以上;随访到的HIV/AIDS接受结核病筛查的比例达到90%;单阳配偶的'HIV抗体检测比例达到85%以上。

  3、加强医护工作人员与病人间的沟通,提高病人依从性以及心理疏导教育,提升抗病毒治疗质量,将家庭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低保,完善抗机会性感染救治工作,保障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生存质量。及时掌握病人思想动态,杜绝危害社会秩序及公共安全等不良事件发生。

  五、加强梅毒、淋病、尖锐湿疣艾滋病等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

  加强梅毒、淋病、尖锐湿疣、艾滋病等性病网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二级医疗机构梅毒准确性现场核查及性病漏报调查,确保性病网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及完整性,及时掌握辖区内性病流行动态并制定防控措施。

  六、加强贫困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

  加大贫困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与行为干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艾滋病感染者配偶HIV监测与检测,杜绝二代病例发生。实施贫困艾滋病人慢性病申报及家庭关怀救助,协调民政部门做好低保救助,为贫困艾滋病人提供抗机会性感染治疗,适当提高贫困艾滋病人医疗救治补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