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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篇34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一、目的

  为确保在食堂就餐人员的生命安全,当出现食物中毒后,将危害、影响减到最少程度,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定义

  凡二人以上(含二人)在食堂就餐后发生恶吐、发烧、昏迷等症状,即可初步认定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启动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三、响应程序:

  1、当事人或现场其它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综合部应急小组兼职安全员(成员见附表)和食堂负责人。

  2、食堂负责人立即封存所有食物,等候检查。

  3、应急小组兼职安全员立即报120急救,并对其他未有症状人员实行集中监控,一有症状立即送湘潭县卫生院。

  4、应急小组兼职安全员在报120急救后立即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安环部及公司领导,由应急小组组长、安环部及公司领导讨论决定是否报警,由警方进行调查。

  5、中毒者入院后的各项手续由应急小组办理。

  6、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由应急小组兼职安全员报告湘潭县城卫生防疫部门,由湘潭县城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现场卫生检验。

  7、在未取得湘潭县城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前,食堂停止营业。待报告出来后,针对中毒原因进行整改后才能恢复营业。

  8、针对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由综合部召开事故分析会,实行四不放过。如属工作过失,对食堂负责人考核20__-10000元/次;如属故意行为,并构成犯罪的,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9、对造成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采取针对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严格杜绝类此事故发生,做好事举一反三工隐患自查工作,查找其它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完善,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漏洞。

  四、预案演练要求

  本预案每半年演习一次,验证是否达到应急效果,并根据演习总结不足,及时完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