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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车租赁合同样本 篇5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1.甲方将以下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设备情况如下:

  2.租赁物的用途为:混凝土搅拌作业,租赁物的使用地点为: 地区(含郊区、县、市)。

  3.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春节期间放假15天停租停滞不计租金)。

  二、租赁方式

  1.租金单价:混凝土搅拌车租金为人民币 元 /月·台,含税金,本合同总租赁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 乙方只负责柴油供应。其它机械所需的润滑油和黄油以及所有保养、维修费用、保险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对外转租车辆。转租期间,扣除应付甲方本合同约定租金后剩余的部分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租金的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甲方每月凭有效合法发票到乙方机械设备部办理租赁费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乙方在20个工作日内将租金转帐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四、所有权

  乙方所租机械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对所租机械的产权纠纷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所租机械只享有使用权和转租权,不能以任何形式对车辆进行抵押或转让。

  五、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负责配备租赁车辆相关手续(如行车证、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购置证明等)及持证操作人员(每台一人);如甲方操作人员因故不能正常上岗时,或者同意乙方操作人员代替操作(相应地向乙方操作人员支付工资)。甲方人员必须遵守乙方驻地的管理制度,违反制度的,乙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强令退场。

  2.甲方人员必须遵守车辆租赁方驻地的管理制度,违反制度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车辆租赁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甲方操作人员应每日填写运行记录表,将此表交车辆租赁方施工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每天上午将前一天的车辆运行台时数报车辆租赁方机械管理部,作为计算车辆租赁费的原始依据。

  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派驻的.操作人员免费提供食宿(不含床上用品)。

  2.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所租机械的性能和工况进行监督检查,如甲方操作人员不服从乙方施工安排,或甲方操作人员故意窝工、减少设备出勤的,乙方在结算付清甲方已作业的租赁金后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根据工作安排,随时改变车辆的使用地点,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和调度指令。

  2.甲方及其操作人员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操作失误造成施工现场出现事故(如:地下通讯、电力、煤气、水里等设施损坏;施工现场、光缆、电力、建筑等设施和甲方机械人员伤亡等),造成的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均由甲方全部负责。如果乙方因此遭受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从20 年11月27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用。按批进场的机械,以每台机械实际进场时所记录时间为准。

  4. 本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验收车辆,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甲方收回车辆的时间(甲方超出乙方通知时间三日以上的,以乙方通知时间为交验时间)为租赁的实际结束时间,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

  八、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机械出现故障需修理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所有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因维修原因,每月维修时间超过72小时的,甲方机械必须补工或按比例扣减租金。

  2. 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让、变卖或抵押,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设备,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车辆调离施工现场,致使车辆租赁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按月租金数额的三倍赔偿车辆租赁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甲方应保证车辆相关手续齐全,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车辆租赁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因工程进度变化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十日告知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方执壹份。

  十、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