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市供销合作社继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旗市区联合社努力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的经济形式,紧密结合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基本属性和业务特点,围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消费帮扶和推进基层组织示范建设等工作内容,积极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市供销合作社积极落实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规定,学习领会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先后组织2次集体学习,带领机关干部职工深入思考供销合作社如何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推动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落实职责任务。
(二)稳步推进基层组织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时间传达区社《关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指导旗市区供销合作社充分认识做好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系统内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加大农畜产品收购销售力度,拓展多样化服务,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稳步推进供销基层网络体系建设,引导系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服务辖区及周边农牧户开展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农牧业生产服务,持续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系统社会化服务面积稳步增长,达到46万亩。在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等耕地集中连片地区,重点打造为农服务中心、庄稼医院等生产性服务平台,辐射辖区农户产前、产中服务,为实现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生产创造了条件。全系统为农服务中心数量达到21个,庄稼医院达到36个,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范围、服务品质全面提升。
(三)积极落实消费帮扶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拓宽脱贫地区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引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与脱贫地区积极开展产销地接活动,初步建立了较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扎兰屯市、鄂伦春旗、莫力达瓦旗、阿荣旗、海拉尔区供销合作社做到与属地农牧业局协调联动,组织系统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参与“丰收节”产销对接活动,设置供销社消费扶贫产品展区,推介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取得了较好效果。市供销合作社指导6个脱贫旗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经营门店及网络销售平台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集中销售脱贫地区特色产品,将本地区优质、特色农畜产品纳入国家社会扶贫产品名录,有效提升产品知名度,截至目前已纳入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名录产品35个,累计销售额近4000万元。为促进农畜产品销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积极推动系统内各级联合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消费帮扶。市供销合作社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农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各级联合社利用职工工会经费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年初以来市社机关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畜产品1.4万元。鄂伦春旗供销合作社组织开展乡村滞销农畜产品信息摸底调查,协调地方政府以文件形式督促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乡村滞销的农畜产品,帮助农户实现应销尽销。
(四)持续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
市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培育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工作,结合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制定并下发评定参考标准,指导各地有章可遁。结合自治区恢复空白苏木乡镇基层社建设及改造提升基层社建设,重点引领一批基础好、有发展前景的基层社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带动能力,创建基层社标杆社,实现每年评定自治区级基层社标杆社5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对系统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提升,支持各地领办创办带动农牧民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区域型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社,积极推进自治区级、国家级示范社推荐评定,充分发挥示范社典型示范作用,实现每年评定国家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自治区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个。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推动地区产业多元化发展。深入挖掘各旗市区优势资源,引导带动农牧民发展品牌农牧业、休闲农牧业、乡村旅游,推进基层经济组织产业多元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特色产业与物流和市场建设融合发展。在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等基层社发展较好的地区,尝试开展产业多元化发展试点,帮助基层社增加服务内容、拓展经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以示范带动全市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培育示范典型,发挥引领作用。持续培育呼伦贝尔市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制定并下发评定参考标准,指导各地有章可遁,同时,注重自治区级、国家级示范社推荐评定,充分发挥示范社典型示范作用。重点引领一部分基础好、有发展前景的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带动能力,持续强化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提升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三是积极参与乡村绿色生态服务。带领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系统基层组织建设与中央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北方绿色生态屏障定位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旗市区供销社积极承接当地政府再生资源市场、垃圾回收处理厂建设,在基层组织网点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积极开展农膜回收工作,探索开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试点,着力参与乡村振兴绿色生态服务。积极响应国家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根据农牧民种植结构,推广水溶肥、生物有机肥的使用,生产销售针对性强的靶向肥,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补贴,实现绿色生产和效益双丰收、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