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2.制定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4.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二、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机制)
1.镇组织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
政委: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所、镇水利站,由杜世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邵波、陈诚、邵良宽、张广能、项德祥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村(居)组织机构(领导组)
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组长,其他“两委”成员和振兴专干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组。
3.实行领导联系指导村(居)防汛抗旱机制
(二)工作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
(1)政委、指挥长负责全镇防汛抗旱领导和统一指挥工作。
(2)贯彻落实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设施的水量,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实施修复、生产救灾等工作,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指挥本镇防汛抗旱调度和协调工作;根据预警需要,发布人员撤离命令;出现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制定处置对策,调集抢险救援物资器材,请示上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部调用抢险救援队伍及物资支援。
(4)指挥日常防汛抗旱值班、巡查检查等工作,指挥镇、村两级抢险救援队伍应急突发情况处置,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2.镇领导分工负责村(居)机构职责
指挥负责的村(居)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转移安置、救援等工作。
3.村(居)工作职责
(1)汛(旱)前开展检查,检查水库水塘河流、防汛抗旱救援人员队伍、物资储备,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各村(居)会同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民政、农技、畜牧、交通、电力等部门针对辖区内涉及的危险区域类型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3)负责汛前汛期隐患排查、巡查和涉及危险区域的重点人群第一时间转移安置(集中安置在村部、学校、卫生室等安置点)。
(4)各村(居)针对辖区内危险区域类型明确责任人负责。
4.镇直相关单位职责
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队伍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水利站:负责协同村(居)和镇领导分工负责村级30座小(II)型水库落实“三措施(监测预报、调度方案、应急预案)一要害(行政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河长行政责任人做好隐患排查、巡查、应对隐患处置、水位监测、指挥部办公室等防汛抗旱工作。
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并协同4个重点山区村(将军山、高山、长冲、陈河)山坡住户排查和防山体滑坡转移安置工作。
规建办:负责并协同村(居)建筑工地简易板房住人安全和转移及高空广告牌、公共设施隐患整改、警示标识工作;负责指导灾后房屋鉴定、重建规划等工作。
农技、畜牧、林业:负责统计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并协同汛期村(居)在经果林、稻田养虾、养殖场、木材加工厂等农业领域住人简易板房、危房转移安置;及时做好防汛抗洪所需毛竹、杉木等的调拨和供应工作。
应急所:负责并协同村(居)涉及工业企业住人简易板房人员安置转移、防汛救灾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汛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汛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及时负责受灾统计上报。
民政办:负责并协同村(居)针对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排查及人员安置转移,汛期涉及敬老院、民营养老院、幸福院老人安全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党政办:负责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协调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
中心学校: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汛期学生上学、校车、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群租房防汛安全工作。
供电所:负责汛期电力设施隐患排查和损毁抢修工作,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交通:负责并协同村(居)在汛期重点危险区域桥梁、路段警示标示和恢复畅通工作。
三、物资准备
(一)镇政府
1、重大防汛物资:与安徽天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3台挖机、3台铲车和5辆运输车,确保汛期应急抢险和救援。
2、一般防汛抗旱物资:镇政府投入约5万元集中采购:铁锹40把、铁镐20把、雨衣40套、胶鞋40双、救生衣40套、手电筒50盏、绝缘手套10副、编织袋1000条、救生绳200米、机动橡皮艇1只。确保物资专室存放,及时开展应急抢险和救援。
3、生活物资:镇政府日常储备生活必需物资矿泉水100箱,方便面30箱,并与镇世纪联华一百超市签订意向协议书,保障应急期间生活物资供应。
(二)村(居)
准备常规物资:雨衣、胶鞋、手电筒、救生绳等其他必要防汛抗旱生活物资,确保物资专室存放。租用转移车辆,设置临时安置点(村部、学校、卫生室等场所),明确10人以上抢险或人员转移队伍。
四、组建应急队伍
1、群众抢险队(50人):与六安市鸿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合同组成群众抢险队伍在重点领域发生险情时由政委或指挥长统一调遣。
2、镇村干部抢险队(62人):分片指挥,以工作片片长为队长。组建由工作片领导、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构成的应急队伍,共同开展工作片辖村在汛(旱)期重点村重点领域抢险救援工作。(陈河工作片19人、埠塔寺工作片25人、施桥工作片18人。分片名单及手机号码附后)
3、机动抢险队(18人):组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机动队伍,由政委和指挥长统一调遣。(名单、手机号码附后)。
五、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组
(一)人员转移组:按照政委和指挥长统一指挥,分片分村转移沿河内涝人员、山区山坡防滑坡住户人员和涉及农村居住严重危房、农业领域设施居住严重危房、散乱污小企业居住严重危房的人员。施桥片:(组长:李涛,成员:施桥工作片队伍);陈河片:(组长:刘佼佼,成员:陈河工作片队伍);埠塔寺片:(组长:张莉,成员:埠塔寺工作片队伍)。
(二)水利及交通设施抢险组:按照政委和指挥长统一指挥,组织抢修全镇辖区内30座小(II)型水库的溃坝、4条河流2条干渠的溃堤和交通领域桥梁、重点路段的冲毁及山体的滑坡。组长:李涛、杜世平、刘志明,成员:专业队和安徽天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三)现场管控组:负责人员转移过程中、以及安置点现场秩序管控。组长:廉清、陈来军,成员:派出所民警和城管工作人员。
(四)医疗卫生保障组:负责汛期卫生防御和突发性医疗救助工作。组长:张莉、茆云龙,成员:卫生院、计生办、村(居)卫生室工作人员。
(五)灾情统计组:负责全镇因汛(旱)受灾情况统计上报。组长:舒贵斌、邵波,成员:应急所、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村(居)负责人。
(六)信息收集、宣传组:负责防汛抗旱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工作。组长:魏晓茜,成员:李昂、耿良婷、张园园、李苗苗。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所有参与防汛抗旱人员生活保障。组长:杜世平,成员:党政办、村(居)相关人员。
(八)安置点服务组:负责在镇内易受灾村的安置点工作(陈河村陈家河学校、栗树村村部、岗店村岗店小学、河口村老村部),并做好安置点的生活保障、卫生服务等工作。组长:邵波,成员:党政办、民政办、村(居)相关人员。
六、监测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易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山区的行政村,镇自然资源中心所必须确定村(居)相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一旦可能发生险情,立即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责任人落实转移人员。
(二)水利工程监测预警。水利站和相关行政责任人对30座小(II)型水库和4条河流2条干渠等防洪工程管理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三)沿河住户内涝监测预警。村(居)对4条河流2条干渠沿线极易内涝村庄和住户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监测预警,一旦可能发生险情,立即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责任人落实转移人员。
(四)危旧房屋监测预警。村(居)对有人居住的危旧房屋必须确定相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一旦可能发生险情,由相关责任人落实转移人员。
(五)台风灾害监测预警。镇防指办根据区水文、气象部门的台风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六)干旱灾情预警。镇水利站、各村(居)根据辖区内水库、水塘、河流储水情况及气象情况,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分段供水、调拨用水等措施。
七、应急响应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和Ⅳ级(蓝色)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特别重大灾害(接到强台风警报,强降雨和超汛情警报、发生特大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村干部深入工作一线,重点安排好转移人员及生活;组织强化抗旱工作,统一调度和管理现有水资源,特殊情况下采取送水方式保障群众用水;
2、抢险队伍快速反应抢险;
3、对各类住人危房、沿河内涝村庄、防山体滑坡住户进行“联防”巡查和转移;
4、及时上报汛情、旱情、工情、灾情、民情等防汛抗旱动态信息。
5、镇村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宣布汛(旱)灾情,维护社会秩序。
镇政委和指挥长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根据有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水库、重要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巡查,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调拨供水方式,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重大灾害(接到进入紧急防汛防台指令和发布暴雨或台风警报、发生严重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抢险应急队伍集结待命,抢险物料、机具等准备就绪;
2、开展建筑工地、易涝点安全排查,适时停工和撤离人员;
3、汇总上报汛(旱)受灾情况、人员转移,抢险队组织、防汛抗旱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等情况。
镇政委和指挥长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根据有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水库、重要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巡查,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调拨供水方式,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较大灾害(接到上级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指令和正式发布暴雨或台风消息;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广泛告知气象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准备;
2、各水库巡查责任人将洪涝灾害可能明显影响地区的水库水位降到规定水位以下;
3、做好各类危房、小(II)型水库、河流、山体滑坡、户外设施的检查巡查和加固措施,并做好人员转移撤离准备工作。
镇政委和指挥长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根据有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水库、重要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的巡查;调拨供水方式,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当气象通告可能有大暴雨或台风影响、发生轻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密切关注台风、降雨天气动态;
2、组织对水库、河流巡查防守,疏通渠道并对各类危房、山体易滑坡点等进行检查;
3、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作物抢收、自提供水、落实农业大棚防汛抗旱措施。
Ⅳ级可视同Ⅲ级预警。
八、预警解除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当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或立足本镇实际,及时发布解除预警和人员撤退信息。未接到解除预警和人员撤退信息确保在岗在位。
九、后期处置
镇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部门配合参加防办日常工作。
(一)善后工作。发生水旱灾害后,由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做到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毁损房屋的恢复重建补助,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由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防疫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疫区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由水利站负责在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组织人员做好水毁修复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由应急所负责受灾情况统计上报以及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由农综站、中心学校、国土所、建设所等相关部门做好恢复生产、校园复课、房屋重建等工作,确保在灾情后群众生产生活有序进行。
(二)总结评估。镇防办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提高防汛抗旱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