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朋友
我是居住在杨浦区控江四村149号504室市民郝沪生,新沪钢铁厂下岗工人。我于年1月1日晚在途径控江路时遗失一个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运货单及近千元现金。郑玉敏老师拾到后与她的先生反复寻找我、联系我,最后于2日上午还给我,我打开钱包,钱物丝毫未动分文不少。
作为下岗工人,这些钱物对我是十分重要的,我几乎一夜未眠、万分焦急,收到郑玉敏老师归还的钱包,我和家人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我们提出酬谢,郑玉敏老师再三谢绝,在我的坚持下,郑玉敏老师才透漏她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拾金不昧的行为,使我在平凡中切实体会人与人之间的美好与善良。现向贵校写上此信,一是感谢,二是感谢贵校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员工,三是希望贵校能够表扬她的何种行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