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以一个成人的视角,追述了不少童年的往事;同时,这一篇篇散文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主题:对迷信与思想的批判。这其中,要数明显的,便是《二十四孝图》与《无常》了。
要说中国人的问题,最令鲁迅先生痛心疾首的就要数信仰(迷信)了。要说中国人所信,最普遍的,便是各种神明了。可要说是迷信,便有这样一个问题:同样的是信仰神明,宗教与迷信有何差距?
要论中国人的信仰,不如从宗教的本质说起。这世上的宗教有许多:伊斯兰教、佛教等等。这些宗教都有同一特点:信徒们所相信的都是高于我们认知范围的一个力量。
但是像阎罗王这些神鬼:我相信,真正对自己的生活有所希望的人是不会相信如此荒谬之事的。为了自己现世的生活,与其说是相信荒谬的鬼神,他们总会选择以自己的努力来换取希望,而不是寄希望于茫远的事物。
那么,既然如此,又为何有如此之多的“罪孽深重祸延父母”之事?这恐怕还是源于恐惧:不论是对未知的知识,还是对未知的生活。正是因为种种的未知,我们才会因自身的局限性而转而相信在我们之上的存在。我们的价值观总是建立于自己的主观思维之上。我们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或许是给自己希望的观念。但是,我们对于那些自己不希望看到的,又会如何解释呢?恐怕,我们选择的就会是批评甚至排挤。
回到迷信上:我们为什么不能迷信?宗教与迷信的分界线是模糊的,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迷信对文化的贡献是近于0的。当我们思考死后灵魂的归宿时(就算人真的有过灵魂,即使我们无法证明),我们又会发现,由信仰所发的“善恶”是十分模糊的:圣经中,一位亲手杀死了无数敌人的士兵,朗基努斯,只因接触到了耶稣基督的血,就得到了救赎。而那些本不应死的人,却也因无效的“巫术”而丢了性命,而范爱农这样的进步人士,却也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相信我们自身的美德会在灵魂之中得以传承,是对人性的肯定,但若是许多勤恳如闰土等人也因现世的不得意而沉迷于这种转世的说法,那可就是国家的悲哀了。
诸如陈西滢等学者所说的“公理”,恐怕也是此类的想法。但是在此想法中,它所包含的思想并不是有意义的学术探究思维,而是一种排斥。就像《狗·猫·鼠》中所暗示的,那些“猫”不过是虚伪且自命清高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就是在于他敢于反对古老的箴言,探寻新的知识,并深入了解一些我们所未知的新生活。这种探寻的勇气,就如同其他先驱一样,他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他唤醒的是国人科学求知的好奇心,是真正的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复兴。
在鲁迅先生的时代,这种无知是潜藏在中国人的思维中的:二十四孝图中老莱子那荒谬的行为,却在百千年来被奉为百善之首——孝的一种,实在是令现代人不解。但是,若是看到现在的社会,不是依然还有“将肉麻当作有趣”的行为吗?在互联网时代,我们更应反思,我们的迷信(不仅是鬼神,更是固化的思维方式)是否应该有所改变?而我们的道德标准,又是否应该提高:种种孩子不负责任,却有家长来主动担责的行为,是对我们心中道德标准的欺骗,这难道不更甚于老莱的行为吗?
着实,现今的道德标准已有所改变,但是,我们仍应谨慎地避免迷信的怪圈。这样,我们才能够造出一个有着创新思维与自我调节性的良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