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校直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20__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5日(星期二)上班。
二、其他相关要求
1、放假期间课程安排:4月5日(星期二)的课程正常上课;需要补课的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2、学生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切实安排好广大学生的假期生活,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保卫处及其它各个部门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各院(部)、校直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按照《关于建立值班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自行安排好假期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4、后勤处要安排好假期期间的餐饮、物业、交通班车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假期期间的班车车次仍参照班车运营表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О__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