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山、古雷开发区和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0xx年我市商贸企业持续稳步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支持商贸企业加快发展,根据《xx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八条措施》(漳政综[20xx]50号)的文件精神,请各地做好商贸企业的奖励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xx年我市经国家统计局确认为新增的限上商贸法人企业共124家。
2、20xx年限上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法人企业中年销售(营业)额分别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5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共18家(见附表2)
3、上述达标企业的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只享受就高一种的奖励政策。奖励兑现按照企业属地原则和现行财政体制执行。
xx市统计局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