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的意见》和《云南省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在国庆假日期间,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营造文明、有序、健康的旅游氛围,提升昆明城市旅游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抓住国庆假日有利时机,加大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和旅游秩序,并及时向市文明办报送国庆节期间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和典型经验。
2.旅游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旅游法,推进旅游业全行业依法经营,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全面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落实“行前说明、行中引导、重要环节及时提示”等各项制度的情况,督促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旅游商店和旅游车船公司做好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督促各景区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开展文明劝导行动,及时提醒游客,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采集报送本区域内“游客不文明行为”。
3.外事部门要做好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文明出访培训工作,使他们熟知和遵守所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民族、风俗习惯,了解即将前往国家的情况,自觉做到文明出境、文明出访。
4.商务部门要强化对国外、境外中资企业员工的引导和督促作用,引导外派劳务人员注重和规范自身言行,及时发现和整改不文明问题。要加强口岸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边境口岸落地生根,树立良好的国门形象。
5.公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利用办理出入境证件和口岸边防检查直接面对出入境人员的优势,深入开展提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宣传教育工作。对办理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的公民,要加强文明出国(境)和文明旅游教育引导工作。
6.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船、铁路、飞机服务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所属运输部门在机场、车站、码头开展“国庆文明出行”引导活动,着力营造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7.新闻媒体要拿出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加大国庆节期间文明旅游的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宣传好“五个”一批(好游客、好导游、好领队;文明旅游特色活动;地方文明旅游新举措;游客文明风采;公民出境文明旅游成效)。推出一系列介绍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强化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刊播。同时,对影响恶劣的不文明旅游行为给予及时曝光和鞭笞,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8.市“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工作联席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文明旅游督查工作组,在国庆期间分别到所属相关单位和重点旅游景区督查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