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崇尚理解、润泽生命、奠基幸福”的'办学理念,以学习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防范管理责任人与要求,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管理机构,落实安全防范管理职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学校日常安全防范管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努力为师生创设一个安静、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管理方针:
依法管理、积极预防、全面落实、全员参与、全程控制。
三、工作目标:
继续加强以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为主的各项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保证学校一方平安,保持市安全文明校园荣誉。
三、具体工作: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逐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责,努力形成教职工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2、加强领导,落实制度。继续坚持把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把它作为学校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工作来抓。继续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网络和相关制度,严格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做到谁失职,谁负责。
3、通力合作,落实措施。
1)学校的总务处、教导处、食堂、门卫、卫生室等部门要协调工作,各司其责,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的隐患。学期初完成对学校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签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2)在师生中开展安全教育,包括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社会实践或外出活动、体育运动、网络、劳动及日常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专题平台(软件),开展各种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
3)继续做好常态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疏散防护应急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安全,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4)学校对教育教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学校每月一次、期初、期末对校舍、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及其它设备设施等安全状况和学校食品卫生等进行全面检查,杜绝或减少有责任事故的发生。
6)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对年级组、个人考核、评估的内容之一。学校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7)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在教室、专用室、图书馆、阶梯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加强电源、电器的检查,防止因电器长期用电或私自使用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等问题引发事故。
8)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10)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火、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二楼以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擦洗交通隔物、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
11)学校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要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12)加强对早操、课间操、体育课教学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13)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应予以劝阻。
14)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15)建立严格的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学生上学、课间、午间、放学时,值班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等值班点进行安全管理疏导,避免因拥挤、奔跑、追逐等引发事故。路队护送人员要保证将放学后尚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带回学校指定的场所,交给值班人员管理。
16)如果发生校园学生伤害(意外)事故或师生伤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重要事件,有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将简要情况报告学校,并按学校规定及时处理,过程中情况应随时报告。
17)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管理月报工作,不断推进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