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应急队伍组织体系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范围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基本落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即建成专业应急队伍,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重点和任务要求
(一)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统一领导下,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做好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建立健全专业应急队伍体系。在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发布预警预报,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等信息,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依托现有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基干民兵、应急志愿者等组建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是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整改、预案制订、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获知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指标任务,细化建设方案,主动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连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二) 强化装备建设。指导督促县市建设物资储备库,按标准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严格装备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装备处于优良状态。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满足应急需要。
(三)开展培训演练与社会动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两次。易受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培训。要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努力提高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群防群治应急体系。主动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志愿者服务渠道,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充实应急志愿服务内容,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