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ZLP-630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称吊篮)时,除遵守建筑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一 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持有操作证方
可上岗;非制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配重块标准型1000千克不得短缺。
三、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荷载3米篮630公斤,4米篮500公斤,5米篮450公斤,
6米篮400公斤。
四、工作前必须检查:
1. 前列二、三项。
2. 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3. 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股,无死节,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不坠铁齐全,离地。
4. 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
5. 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
6. 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人员,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
六、上吊篮工作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做安全防护并禁止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七、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八、不准将吊篮作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
九、雪、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十、雨天,喷图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十一、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十二、设备使用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划出安全区,架设安全网,
设备使用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期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十三、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 承租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