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幼儿园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了保证园内幼儿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我园幼儿食品的安全卫生,结合我园实际,特与食品原料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供应日期:
自20_____年9月1日起至20_____年8月31日
二、供货品名:
□蔬菜类
□粮食类
□猪牛肉类
□鸡鸭肉品类
□调味品类
□食用油
□水果类
□豆制品
□点心类
□奶类
□蛋类
□海鲜类
三、交货地点:
幼儿园
四、供货事宜: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证件,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不得掺假。
2、幼儿园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3、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全供食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幼儿园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斤两准确,按量供应,保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假帐。不允许有关人员以公代私购物。保证按质按量按时送货,不得随意更改菜单。不准私自给园内任何人好处,严禁损公肥私。送货时按要求经过食堂验收,不得直接入伙房。
4、食品采购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保证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经济赔偿、相关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依法办理解约事宜。
5、幼儿园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教育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幼儿园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三十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完成清款手续,甲方于乙方清款单据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付款。
六、本合约未尽事宜,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