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将市街支行大院右侧的商铺转让给乙方,采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甲方将协议原件(甲方与女士所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原件)交给乙方保管并由乙方继续履行原协议上由甲方所承担的义务的方式进行转让。
二、甲方原交给袁琳丹女士的履约保证金元整(¥元),由乙方在年月日交还甲方。
三、乙方在使用商铺期间,不得进行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甲方对乙方所做的一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按时向女士交纳房租及缴纳其他有关一切费用。
五、商铺转让事宜已告知女士,女士表示同意。
六、甲方与女士所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原件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甲方因不在市,故委托其丈夫先生代表其本人签订协议。
八、乙方已看过甲方与女士所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原件,表示愿意履行该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