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座落、面积、用途
出租土地、鱼塘位于西区原1村工字塘 。
双方同意出租土地、鱼塘可用于种植、养殖。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叁年。出租方从二0__年一月一日起将土地、鱼塘交付承租方使用至二0__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注明(鱼塘水位以低于最低基面30厘米为标准,如高于标准造成其它损失或别人财产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鱼塘户的塘基由承租户负责加固,如承租的鱼塘四周基地由别人承租种植的,承租鱼塘户应允许承租基地人在该鱼塘取水淋作物,承租基地户若想在别人承租的鱼塘搭瓜棚的,应征得承租鱼塘户同意方能搭瓜棚。水电设施费由承租方负责。)承租的土地不能建猪舍及其它建筑物,承租的.鱼塘不能养殖埃及塘虱。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每年土地、鱼塘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承租人应当在每年 月日前交齐下一年度的租金。承租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14000元)及一年租金的50%(¥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后,如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期按原状交回租赁物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承租方每年使用前交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取当期租金30%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鱼塘,并追缴承租方的当年租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另租给第三人,除返还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当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造成其它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 天以上;
(2)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重背离原租赁状态的;
(4)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存在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免责条件
1、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如土地已不适于继续履行合同,则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部门收回土地、鱼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则本合同终止。被收回鱼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3、承租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是独立的两个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