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就甲方给公司的零部件委托乙方仓储管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存放在仓库货物的图号、名称等相关信息
2、甲方发货到乙方仓库,应提供详细的发货清单、标明货物的图号、名称及数量,并将发货信息(运输方式、具体接车时间)传递给乙方
3、货物从甲方运到乙方仓库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所需的周转箱、周转货架、纸箱、托盘自行购买订做,并承担其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存数和帐目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后,乙方负责依送货单进行收货,并检查外包装是否良好,根据检查结果,将包装良好的数量无误的产品验收入库,如有未能入库的产品有责任通知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协商解决
2、乙方需配合公司的发货计划,发货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将甲方的产品送到长城汽车股份公司指定的仓位,并负责做好相关交货手续,确保供货及时率达100%
3、定期的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产品低于最低储备量时应及时将消息传递给甲方
4、若甲方产品在公司出现不良品要求退货时,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对产品实行品质数量上的确认并登记,协助甲方暂时保管(本月不良品应在次月20号前返厂,批次不良品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返厂,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期保管费
5、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空运交货),乙方配合甲方迅速处理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乙方的仓库应具备甲方产品的储存条件,货物避免与地面接触(除遇不可抗力外),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有入库单进行整理,每月通知甲方开发票并送至公司
8、货物在乙方签收后应保证完好无损,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9、为达到双赢,待双方合作稳定后应制订库房物资合理化库存值,如甲方库存产品超出合理化上线值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储费。
三、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按供货价格(含税)的千分之高,经过双方协商做适当调整
2.以上所有费用每季结算一次(注:所有费用包含此合同中未列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额外有偿费用)。
四、合同中止约定
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需双方达成书面中止协议,在终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2.终止合同前,在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帐款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服务结束。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清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加收未付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
2.任何一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按未执行完合同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要求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可以和另一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合同期:年月月
3、鉴于甲方和乙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合同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委托办理人:委托办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