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
法定代表人:程柳英
乙方:李国良(承包人)
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坐落在简阳市芦葭镇民丰村6组的南方页岩机砖厂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权属的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出租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
二、甲方出租的范围(全部资产详见附表)
1、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生产经营的全部厂房、设备一套及生产场地(不含待建空地)。
三、租赁时间:5年(即从20xx年8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18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办法:
1、每年租金19.2万元(先付款后经营)。
2、本合同签定之日,交付10万元租金(并交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合同期满无不良现象,原款退回,供电后付清余款9.2万元)。
五、乙方在租期内,因生产经营所需更新或改造设备、设施,或新增设备、设施在租期满后,可以撤走。如条件许可续租,乙方继续享有使用权。
六、在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确因经营困难需终止合同,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结清工人工资、内外债务、土地费、清苗费及一切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和经济纠纷后,经甲方同意可以办理离厂交接手续(当年租金不退)。
七、企业原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因生产经营及其它原因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社会矛盾,昊素芬家人干扰,和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各种证照不齐,导致有关部门罚款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维修好各种生产设备,遵守各种安全条例,如在厂区内,和生产经营中,出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及工人伤残死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就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砖厂的全部厂房、资产、设备、设施及各种证照(生产设备按接厂时清单交回),并保持原厂设备、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出售、转让、合资等导致发包的主体变化时,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关系。
3、在经营期间,甲方需转让、出售、合资必须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待办移交。
(二)乙方:
1、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交国家税金、土地使用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矿产资源费、水土流失费及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享有独立管理和经营砖厂的权力。
3、乙方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提前一月交次年的承包金)。
4、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被、占用被停办,乙方应无条件的遵照执行,并终止合同(包括厂房、采土山场等)其补偿的所得归甲方所有(当年租金余款由甲方退给乙方),乙方在经营中经甲方同意后的扩建,新增设备、设施期满后,可以自行撤走,撤不走的归甲方所有。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期交纳各种税费,违规违章经营导致有关部门处罚停产整顿,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以上事项甲、乙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除应当赔偿损失外,并交违约金5万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简阳人民法院。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