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的项目: 。
二、工程总金额: (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给乙方7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30%余款。
四、甲、乙双方协商施工时间:20xx年 月 日。
五、为维修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甲方应协助乙方:
1、提供必要的水、电等设施及其它方便。
2、提供安全场所存放工具和施工材料。
六、乙方为甲方的经营和利益出发,施工中做到:
1、按甲方安全制度出入施工区。
2、作业时间安排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
七、施工安全: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保修工程: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验收标准:参照建筑施工的验收规范予以确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
十、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2、处罚规定:任意一方因为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必须给予赔偿。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十二、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