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终止20_年9月19日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即重新商定保安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安服务的形式内容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选派的保安员,乙方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咨询、培训服务。
第二条受聘于甲方的保安员,统一由甲方负责管理,包括人员的选聘、任免、调配、奖惩、考核等,乙方不予干预。
二、聘用保安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三条甲方聘用保安员10名,数量、来源及具体人员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服务合作期限自20_年9月19日至20_年9月19日止。
第五条服务地点:荆州市江津西路288号投资广场及附属公寓楼(具体地点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三、工作时间
第六条保安员的工作由甲方根据《劳动法》和甲方实际工作统一安排。
第七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对安排保安员节假日或其它时间加班,无特殊原因保安员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应给予支持。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甲方聘用保安员的工资由甲方负责按工资标准直接发放给保安员。除此之外,在合同期间,甲方按每月壹千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在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切实履行其合同约定,甲方于次月起,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于每月五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安服务管理费壹仟元整。
第十条节假日或其它时间的加班,甲方一般安排保安员补休,不能给予补休的,由甲方支付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补贴。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和具体工作安排,包括人员的选聘、定编、定岗、定薪、任免、调配、奖惩、考核;有权要求保安员统一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有权对违规违纪的保安员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调换和辞退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并与保安员签定责任合同,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向当值保安员提出赔偿,乙方应负责协助解决。
第十三条甲方聘用的保安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穿着保安公司的保安服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应确保所推荐保安员政审合格,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达到甲方录用要求。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保安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第十五条乙方有推荐人员和组织培训的义务,对保安实行专业指导并传达国家和地方对保安工作的指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教育甲方在职员工安心工作。
第十七条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保安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纪律规范,甲方有权对违反纪律的保安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九条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一方要求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向对方负责赔偿。
八、合同解除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五个工作日内仍不能采取
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如甲方不按规定期限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的,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支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安服务(按合同标准)且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服务管理费。
十、其他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变更合同生效,则原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予以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