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一)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
(二)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
(三)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资金到位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______%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__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______前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______%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______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______个月份分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