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相关咨询事宜委托乙方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一、咨询范围
甲方就*8相关问题接受乙方咨询。
二、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至甲方完成*8*8**8为止。
三、咨询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8**8*项目相关问题的前期咨询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待项目实现预售销售时双方就其余咨询费用协商后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咨询服务费用的50%,在甲方与联建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时支付剩余的50%。
四、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在市区办理甲方委托的咨询事务,乙方按咨询服务费用的20%收取差旅费,已经包含在第三条的费用里面。
乙方工作人员如需到重庆市市区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工作人员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乙方工作人员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咨询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等费用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乙方承办工作人员没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求乙方更换承办人员。
2、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承办人员介绍有关委托咨询事务的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承办人员工作。
4、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和承办人员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委托咨询事务及情况,并要求甲方安排知悉与委托咨询事务有关情况的人员与承办人员晤谈,提供与委托咨询事务有关的全部材料,并为达成上述目的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案件材料为真实全面的材料,无隐瞒和恶意删减篡改,无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同意并保证,当承办人员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将另行指派人员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乙方应当勤勉尽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之内,若甲方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已支付给乙方的咨询费不予退还,未交足的应予补足;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咨询费退还甲方。
八、争议的解决
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完成时止。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双方委托的签约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