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在乙方区域内销售纯手工煎饼类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机械设备及宣传资料。
2、负责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和工资发放。
3、提供原材料及制作工艺。
4、产品出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特别情况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外卖区域,须宽敞、明亮、面客。
2、提供水电。
3、提供技术人员的三餐。
4、产品的出品问题由乙方工作人员负责协调。
5、由乙方吧台负责收费,出现问题由乙方人员负责。
6、乙方不得在区域内销售或赠送其他类似产品。
三、结算方式:
每月号,由甲方出示乙方吧台小票或乙方负责人手写有效单据为结算凭证。结算上月全部费用且现金结算。
四、利润分成:
按实际销售价格的五五分成。
五、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
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泰安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补充:
以上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