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署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支付项目所需的外币资金,甲方向乙方申请使用贷款。经审查,乙方同意按照与其签订的对外贷款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将贷款转借给甲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币种、项目、类型、金额、用途、利率和期限如下:
货币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政府贷款: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用途:
政府贷款:
利率: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政府贷款:
持续时间: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第二条开户。甲方在乙方营业部开立本外币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支付、还款、付息及支付等。
第三条甲方使用贷款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后,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经生效并允许支付;
2.本借款合同已经生效;
3.与外国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业务合同”已获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发送的“付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并按“商务合同”的规定列明用途;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相关账户。
第四条贷款的使用。甲方使用贷款时,应按“付款计划”所列的付款日期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付款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甲方应使用下列资金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照“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并支付费用。甲方在偿还贷款时,应在每次还本付息前一个工作日,将与还款金额相等的资金存入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以确保及时还款。
第七条还款币种:甲方应以与贷款币种相同的币种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计息方法。根据与签订的《对外借款协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息按以下方式收取:
第九条费用的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费用由甲方以借款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用:根据贷款的未使用金额,从签订《对外贷款协议》之日起至每笔贷款实际支出之日止,按年利率%支付。在每个付息日同时付息。
2.管理费:贷款总额的%。甲方应在签订《对外借款协议》后天内,通过乙方向外界一次性付款。
3.转贷费:乙方提供该笔贷款收取的转贷费为年息%,由甲方以支付利息的方式同时支付给乙方。
4.出口信用证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5.“对外借款协议”项下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本合同项下在国内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还款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担保和/或抵押的形式进行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和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二条保险。甲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购买的设备在到货、施工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保险。保额不得低于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所有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的,应在付款期限结束前的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延期付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本息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需要延长还款期限的,应在约定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偿还乙方被甲方占用的`贷款、应付利息和费用。
6.在就合同的修改和终止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承包、租赁、合并或其他原因改变经营方式的,最迟应在天内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承包、租赁、合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和签订。如果甲方想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接收单位,
设立新单位或其他第三方时,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同时,受让方应无条件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借款,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项的约定办理延期付款手续,或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付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计划提供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给予赔偿。根据违约金额,上述违约金按每天实际违约天数的万分之一计算。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付款,并按银行规定对违约部分收取%的罚息。如果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以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除。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的,可以要求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划。
3.甲方擅自提前还款的,乙方可以拒绝,并可按违约金额和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按违约金额和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还应支付赔偿金,但本条第2、6、7、8、10项除外。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三项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延期期满后仍未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乙方有权在期限内主动收回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如需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款,可咨询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款。
5.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声明和其他材料不真实,乙方指出拒不改正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乙方收回的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除。
7.如甲方在使用贷款时造成物资积压、损失和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的罚息,并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除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如因经营不善或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纠纷,造成甲方亏损或虚假盈利,导致甲方无法向乙方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9.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中扣除未支付的款项。
10.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保险协议,乙方可酌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改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书、还款单、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