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单位的司机,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2月4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止。试用期内,乙方不胜任驾驶员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被甲方认可,试用期计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并续签正式聘用合同。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