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室 厅 卫。
1-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42平方米包括设施。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场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36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仟陆佰 拾 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4-2,双方议定首期付一个月租金,押X个月押金1000元,以后按每一个月结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 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 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5-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6-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6-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6-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灯具,厨房设备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