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全部厂房以及厂房内的全套中空玻璃生产设备,(设备清单见附件)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20xx0xx年02月06日起至20xx年02月05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从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 租金
1房屋租金为柒万元/年。
2设备租赁费用:
第一年为捌万正;
第二年为拾万正;
第三年为拾五万正;
第四年为柒万正;
第四年年底乙方另付伍万元,所有设备从此将归乙方所有。如租赁合同延续,则只延续房屋租赁费用,设备租赁费用将解除。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4.1 乙方于每年02月06日支付甲方房屋年租赁费用总额的50%,另外一半费用于每年08月06日支付给甲方。设备年租赁费用每年02月06日一次付清。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金额总额的千分之三。如乙方超过15日不能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设备继续归甲方所有。
4.2 租赁期间如发生本租赁厂房以及设备和其他相关部门或者人员的经济关系,甲方需及时给予协调解决,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如有此事发生,甲方需在三日内给予解决,如不能解决,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生产,则按照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给予乙方赔付。如此事拖延时间超过15日则乙方有权利直接终止合同,甲方需退还乙方全年的租金。
第五条 出租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转让以及收回乙方承租的设备。乙方也不得将设备转租给别人。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6.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3甲方在移交设备的同时应移交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指导乙方熟悉设备的使用,协助乙方了解设备的维护。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双方都不负责任!
第八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反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反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被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办理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
9.1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9.2 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