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国家标准校车,作为学生、幼儿接送的专用车辆,秉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国家标准校车,提供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带,以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接送服务。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为租赁车辆配备具有驾驶资格和良好驾驶经验的司机,司机为甲方员工,甲方对其司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为国家标准校车。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校车不得迟到、早退。
(3)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细致、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
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甲方负完全责任,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校车租赁费用给甲方。
(2)乙方应提供适当位臵给租赁校车临时停放,方便学生上下。
(3)乙方任何时候不能要求甲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乙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并协商好相关费用之后,方能调动车辆,甲方协助操作。
(5)乙方派出随车教师及准确的接送地点。
三、接送线路、时间: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1)星期一——星期五早上:
中午:
下午:
(2)星期六、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乙方制定接送计划。
四、结算方式:
1、接送标准为人民币: 元/生学期,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如需用车,由甲、乙双方协商。
2、乙方统计乘车人数,造好花名册交甲方,在一周内通过银行汇款到甲方帐户(帐户: )。
五、接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六、其它约定:
1、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2、乙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校车用作其它用途,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调用。
3、相关负责人: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