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座落:。
2、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3、甲方双方约定,乙方承租该房屋后,
4、室铺木地板、墙面刷白;室内主要设施包括:厨房安装厨柜、灶台、燃气热水器,卫生间安装洗脸台、马桶、淋浴头,阳台安装晾衣架,各室均安装木门与灯具、开关插座等。上述设施于本合同签订后进行房屋交接时由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如未在本合同尾部注明异常则表示完好无损。
二、租用期限、租金及押金、费用承担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该房屋年,自月年日。甲方于租用期开始之日起 叁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房屋租金:乙方不需甲方提供发票,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先付后住。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第一支付周期租金,并于本支付周期租金到期日前 叁 日支付下一支付周期租金。甲方收取乙方现金支付的租金后应出具收条。如在约定付款时间甲乙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则乙方应在联系甲方后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以汇款成功的银行凭条作为已支付租金的凭证。
4、押金: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与租金一并支付。租房终止,甲方将房屋及室内设施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对房屋及室内设施有所损坏,乙方须按所损坏设施市场价格或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予以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的,乙方须就押金不足赔偿部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保留就此采取法律措施追偿的权利。
5、租赁期内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房屋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中如须由甲方向费用收取部门支付,或甲方已先行垫付的,由乙方在支付房租时点付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应保证乙方相关服务的使用。
6、如房屋在正常使用中需进行大修,或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对房屋进行改造修缮等,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室内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7、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房屋租金或水、电、天然气、暖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及其他约定承担的费用达 叁 天。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承租该房屋后,可用于其本人所注册的公司的办公,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扰邻。
2、甲方同意乙方可将其本人所注册的公司办公地址注册于该房屋,但乙方在租赁期结束后,应将其公司注册地址迁走,并将以其本人或其公司名义对外办理的与房屋相关的业务事项进行注销并结清费用。如在租赁期结束后存在与乙方承租期间有关的债权债务事项,甲方不予承担责任;如给
3、乙方须按时缴纳水、电、天然气、暖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及其他约定承担的费用,并在该等费用收取部门向甲方收取时将相应缴纳凭证交甲方以检查其支付情况。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5、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如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须保证乙方在剩余租赁期内的正常居住。
6、乙方不得损坏房屋设施,不得在厨房、卫生间的瓷砖上和房屋内任何地方的地面上钉钉子。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对乙方对房屋所做的改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7、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如经双方协商就续租达成一致的,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商后解除本协议,但由提出解除协议方向对方支付与押金同等金额的解约补偿金。如由乙方提出解约,在通知甲方解约起至实际解约之间的期限内,须为甲方重新出租本房屋提供看房等便利与协助。
9、乙方入住该房屋后应爱护房屋,保持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应对房屋进行交接,对房屋及室内主要设施做出检查;如房屋及室内主要设施存在损坏现象,应在本合同尾部注明具体情况及双方协商的解决方式,并在该事项解决后再次注明解决情况。待租赁结束后,双方共同对照本合同检查验收房屋及室内主要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予赔偿。
2、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同时交接该房屋全部钥匙及水电卡、天然气卡。在交接完毕后,乙方租用该房屋期间的安全事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在租赁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交回全部钥匙及水电卡、天然气卡,如有损坏,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入住本房屋时,水表显示剩余水方为度,天然气表显示剩余气量为 方。上述读数已经双方共同确认,待租赁结束时根据乙方在租赁期间的缴费情况及租赁结束时的读数,办理在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甲方已预付费能源或乙方付费后结余的结算。
4、租赁期结束后,乙方将其对外办理的与房屋相关的业务事项进行注销并结清费用。如在租赁期结束后存在与乙方承租期间有关的债权债务事项,甲方不予承担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