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店面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 区(县) 小区(街道) 店面(店名)以 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 )
1. 设计费 元(此费在总预算之内)。
2. 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 工程保修期:一年(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有关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带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有甲方自理。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其他成员归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每日十二小时施工时间,否则工期顺延。补误工费。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交给乙方。工程验收结算余额后,原钥匙交给甲方。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有关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所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建筑物结构及各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末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因设备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人证过程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乙应双方及时办理阶段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阶段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验收、签单。否则乙方有权停工处理,所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负担,且工期顺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添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字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增添款项随时结清。凡私自与工人商量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为甲方开据保修单。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计发生了质量问题或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负责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备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如果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50/天的误工费;甲方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且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天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且视为验收合格。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1、补充条款
12、附件
﹙1﹚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有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表及报价表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
﹙4﹚主要材料说明
﹙5﹚工程变更单
﹙6﹚工程验收单
﹙7﹚工程结算单
﹙8﹚其它
甲方:
地址:
电话: 年 月 乙方:
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