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现将深圳市区路号装修工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粉面店装修工程以包公,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装修:按预算项目内容施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正(含管理费,不含税)。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法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二、工程款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总工程款的30%,工程完成一半后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全部付清。
三、乙方保证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即 年 月 日 至年月 日)按双方协商好形式验收,保质保量完成整个工程,如超过规定的时间,每天罚款叁百元,如提前完工,每天奖励叁百元,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进行施工,否则,造成甲方经营损失,乙方应负责一切的经济损失。
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甲,乙双方安全,不准违规作业,如因乙方违规作业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工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