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就是要时刻做到不忘使命,牢记责任,认清本质。
公字当头,不忘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可见,能否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是对一名公务员的起码任职要求。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所担负的具体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在道德上加强修养,在工作上勤勉尽责。加强道德修养,就是要讲诚信,走正道,做好人。讲诚信,就是不撒谎、不欺骗,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完成,不能完成的事就别轻易许诺,以诚待人,取信于人。走正道,就是不走歪门斜道,不偷奸耍滑,不投机取巧,不拉帮结派,通过自己谨守规矩、勤劳付出获得合理所得,而“苟非余之所得,虽一毫而莫取”。
时刻牢记付出才有收获,不法所得、不义之财,宁可不要。做好人,就是做一个有责任感、有爱心、帮助别人的人,尽自己的能力多帮别人,多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对人民有益的人。工作勤勉尽责,就是要求公务员具有踏实勤恳、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如果在工作中推诿敷衍,就会延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恪尽职守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发展。
随着政府行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群众对公务员的办事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恪尽职守不仅仅局限于在工作中不消极怠工、不擅离职守,更重要的是要具备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就是说,公务员除了有想干好事的态度,还要有能干成事的本领,这样才能更好地依法行政、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务实为民,牢记责任。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更要为人民利益主动承担责任。群众无小事,凡是人民群众的事情都应该看成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把它办妥办好。“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褒奖”。公务员为人民服务,总的工作要求是相同的,就是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切实为市民提供满意的服务。
首先,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民群众在公务员心里的分量有多重,公务员在人民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广大公务员都应当怀着深厚的、真挚的感情,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其次,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广大公务员都应当经常走到人民群众中去,直接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衣食住行,体察他们的安危冷暖。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满足人民群众之所需。再次,要自觉坚持勤政为民、真抓实干。人民群众评价公务员的工作,不是看他怎样说的,而是看他怎么做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关系民生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各级公务员都应当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抓起,扎实做好每一件事,认真解决好每一个问题,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