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1、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校实现教育强校而努力。
2、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不同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让每个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做到“乐学”。
二、社团活动的开展要求总体目标
完善兴趣小组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的自主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装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学校的亮丽的窗口。
个体要求:
1、活动内容安排科学,有系统,每次活动过程材料齐全,期末结束上交相关材料。(学生作品、过程资料、活动成效等)全学期要有至少一次的小组活动展示。
2、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点),定人:人员固定,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活动,活动时间每次不少于40分钟(具体要求见分组安排),指导教师要或社团负责人做好学生的点名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定时:具体时间一般可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由团委批准、备案。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团委申请并通知学生在一周内补上。定点:活动地点固定,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固定活动地点,爱护学校的设施设备,并做好保证工作。
3、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学校的各项活动、扩大知名度。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全校动员申报社团。在全校学生范围内征集社团的申报,经团委学生会批准成立。
第二阶段:社团招募。由学生会宣传部配合各社团作宣传海报,定时间地点,广泛发动学生报名参加社团,充实社团人员,壮大社团力量。让有学有所长的学生加入到展示自己才能的学生组织中来。
第三阶段:社团定型。审批申请加入社团成员的资格,确定社团的人数,社团活动计划、等。
第四阶段:社团活动。各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定社团活动计划,确定各社团的活动时间和场所。配备社团需要的各种设备。继续规范社团的活动。
第五阶段:重点建设。结合学校迎评工作,重点打造舞蹈社,广播站,志愿者服务等社团。
第六阶段:
展示阶段:12月中旬重点建设社团全校展示并评选出各部门优秀负责人和优秀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