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全体(扩大)暨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强镇扩权行政权力下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4月13日—17日,市编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用实地督查的方式,对18个部门、13个镇落实市委市政府强镇扩权下放行政权力系列文件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落实文件精神及行政权力下放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高度重视,把部门权力下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组织专题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及时传达贯彻邹政发﹝20xx﹞2号等3个文件精神,部署推动权力下放工作,签订委托协议书,按时下放部门行政权力。如市公管办、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及时下放部门行政权力;市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编印《行政权力下放材料汇编》,指导各有关镇做好权力下放实施工作;市人社局建立日常巡查考核制度,将石墙镇日常巡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市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等部门与相关镇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报市编办、法制办备案;市工商局下发《关于下放相关行政权力的通知》,采取“以岗代训”的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市住建局下发“提高行政权力下放工作调查问卷”,编制行政审批规范化文书,建立手机办公平台及电子工作信箱等。
(二)13个镇落实文件要求情况及行政权力承接、组织实施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13个镇能够按照“对口管理”原则,明确具体承接站所和人员,在市直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行使承接的行政权力。如各镇都刻制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并交由镇公章办或站所专人保管;各镇承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材料和业务知识,办理事项时能够做到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多数镇办理事项建立了台账并定期向市直主管部门备案;中心店、田黄等镇编制了本镇所涉及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指南和明白纸,供服务对象参考使用;城前镇成立行政审批权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庄镇利用专门显示屏和公开公示栏对行政权力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香城镇克服人员不足的困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审批专用窗口,采取分件办理、内部循环的方式开展审批业务,方便了群众办理审批事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少数部门对行政权力下放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下放。如市城管执法局未收到﹝20xx﹞2号等3个文件,权力下放仍依据20xx年文件;市环保局相关科室刚接到﹝20xx﹞2号文件,尚未开展落实;市公安局权力下放事项为派出所本身职责范围;市房管局、经信局、规划局未签订委托协议书,也未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市安监局虽将行政处罚权力下放至太平镇,但因业务专业性强未开展工作;市文化市场执法局的行政处罚权是受市文广新局委托行使,无法再委托下放镇行使;市财政局下放城前镇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于济宁市政府还未批复,目前仍未下放。
二是各镇承接行政权力存在薄弱环节。多数镇在承接行政权力工作中存在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技能不足、缺少必要设备、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等薄弱环节。如多数镇承接人员力量不足,承接行政权力的站所多为2人,田黄镇环保站、看庄镇村镇办、唐村镇林业站、中心店镇经委等站所仅1人办公,现场勘验、执法监督等工作受限;唐村镇水管站、张庄镇水管站、看庄镇水管站、大束镇水管站等站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不足2人,无法开展日常执法活动;大束镇村镇办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无法独立行使涉及规划、住建下放的行政权力;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缺乏打印设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无法现场打印;唐村镇林业站、张庄镇林业站未配齐相机、打印机等相关必要设备;除城前镇、香城镇外,其余镇未将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办理相关事项需到相关科室站所办理等。
三是下放的个别行政权力与基层实际不相适应。如市水利局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多数镇执法力量不足,无法独立开展执法活动,需要市水政监察大队配合行使;市林业局下放的“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许可”、市环保局下放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夜间连续施工许可”、市住建局下放的“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都是“零办件”;市住建局下放至太平镇的收费项目、市国土局下放至太平镇的“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补办土地出让金差价审核,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审查报批”在实际工作中还未理顺,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等。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业务指导,强化后续监管。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权力下放各项要求,及时与承接镇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报市法制办、编办备案。进一步完善业务指导长效机制,采取以干代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日常协调配合机制,做好权力下放后的跟踪服务和监督指导,确保权力运行顺畅。
二是加大组织保障,强化队伍建设。各镇要加大对权力承接工作的保障力度,配齐工作所需的必要设备,有条件的镇可以进一步完善镇级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将行政权力纳入大厅办理。充分挖掘现有人员潜力,选择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熟悉不同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业务,确保足够人员力量从事相关工作。要组织从事执法工作的同志及时办理执法证件,对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加大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力以赴靠上推进工作落实。市编办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权力下放工作机制;市法制办要完善权力下放程序,积极为镇有关工作人员办理执法证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对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业务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影响权力下放承接工作落实的,按照督查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 委 市 政 府 督 查 室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