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开始普遍推行“摊丁入亩”,把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
摊丁入亩的内容如下:
1、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
2、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
3、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