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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合同 篇5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

  乙方:

  根据《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为了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合同。

  1、 危货运输的押运员应持证上岗。如不按规定持证上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 运输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损失的,应按损失金额原价赔偿。造成社会及管理部门追究及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配合驾驶员对车辆的消防器材、托地带、车厢胶皮、电源开关、危险顶灯进行检查。

  4、 在运输途中要每两小时对货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如实填写好运行记录。

  5、 在装车过程中要严格清查货物数量,发现数据不符,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6、 工作过程中严禁吸烟及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穿戴由静电的衣物和铁钉鞋作业。

  7、 发现司机违规应立即进行口头警告,警告无效可向公司方报告。

  8、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违者按《员工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9、 定期进行安全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违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10、 押运员工资暂定为1500元/月。

  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所聘用押运员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12、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期限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