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幼儿园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1.经三方协商,甲方将办园所有权证件转让给乙方。
2.经(房东)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曹首0幢(路)0号的幼儿园园舍(包括装修、装饰、设备等)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办园所有权证件的变更、园舍承租权的变更
1.办园证件的变更:该幼儿园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
2.该幼儿园园舍承租权的变更:(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租期为0年,年租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已缴纳0年房租,可续交房租协议到年,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东达成协议,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乙方未能与房主达成协议,本协议无效。
第三条:办园证件附属设施的归属
甲乙双方协商好,签订协议(甲乙双方转让协议,乙方与房东租赁协议)后,乙方首次支付甲方转让金0元。幼儿园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办园所需证件等(详见附件三)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一切手续办妥,办园所有权证、法人变更完毕后三日内,乙方要付清全部转让金。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转让金
转让金分期付清,双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转让协议,乙方与房东租赁协议)后,乙方在3日内第一次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一切手续办妥,所有证件法人变更完毕后三日内,乙方要付清全部转让金余款。转让金已包括甲方交给房主预交前几年房租的剩余部分、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办园所需证件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相关证照的转让手续办理及债权债务的承担
该幼儿园已由甲方办理相应许可证,办园证件齐全(见附件),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幼儿园的一切信息的真实性。甲方要办好幼儿园所有证件转让给乙方的手续,乙方要积极配合。转让手续办好后,以后幼儿园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受让接手办园前该幼儿园及法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已入托幼儿的服务
乙方应保证达到甲方向已入托的0名儿童的一切服务承诺。妥善处理好因经营权变更所带来的相应问题,如所产生的问题发生在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员工
幼儿园原有员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留用的之外,由甲方负责安置补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幼儿园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但甲方逾期没有办理所有权转让;没有与房东达成本次转租协议、今后长久续租协议、可再次将园转让第三者协议;没有如实告知幼儿园一切真实信息,甲方应全额返还己付的转让金,并且需再支付转让金的50%给乙方做为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持一份,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