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它有关法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顺利完成本项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
二、工程名称:隆化县体育馆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造价:
五、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设计与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程总期限:
第三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一、工程总价: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工程开工前5天,甲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 ﹪即人民币:
2、工程进度到工程总量的 ﹪,经甲方确定,支付工程总价的 ﹪即人民币:
3、工程验收(不含出回风口制安)合格7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 ﹪ 即人民币:
4、出风口制安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 ﹪,即人民币:
5、保修期满,经甲方确认,支付保修款人民币:
第四条 物资运输
本工程所需乙方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双方的工作
一、甲方工作
1、在乙方进入工地前,甲方应做到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水电到位,场地平整;
2、负责乙方的施工期间的社会治安管理;
3、负责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食宿方便;
4、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乙方施工所需当其他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的申报批准手续;
5、负责为乙方提供货物的短期储存地方和临时仓库;
6、负责将低压电源引至制冷机房控制室
7、免费为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8、若因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条件不完全具备,所发生的设备、材料二次搬运费用,由甲方负担;
9、负责工程完工后的成品保护
二、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派出合格的技术干部、工人担当本合同约定的安装工程任务
2、负责对约定工程范围的工程量的安装、调试工作以及在未向甲方移交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
第六条 延期开工与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经甲方代表同意,可延期开工。
二、若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加分那个应在开工日期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延期开工,并重新约定开工日期,工期顺延。
三、工期延误。对于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预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三、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因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或设备交货延误,每延误一周,甲方有权要求合同价款的3‰作为赔偿金,但数额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15‰;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造成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周,乙方有权要求合同价款的3‰作为赔偿金,但数额布恩那个超过合同价款的15‰.
二、在工程未移交之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占用、分割本土工程或与其它工程搭接,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付款条件付款,或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由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工期,同时,乙方所供材料及工程部分所有权扔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以书面通知甲方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若甲方在一周内不组织验收,即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
二、工程验收标准以设计图纸、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一句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并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工程移交手续
三、工程验收后,移交之日起,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若因甲方使用维修保养不当而造成的问题,乙方可给予修理或更换,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如甲方发现质量和技术方面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如需现场解决,保证48小时内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做到质量问题不解决,技术人员不撤离。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派出技术人员解决质量技术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附件
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生效。
二、 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合同有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事实就是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提出仲裁或诉讼。
四、 现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发包单位:(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承包单位: 地址: 法人代表: (公章)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