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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采购合同 篇17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学校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实施方(签章):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招标会议研究决定甲方学校食堂所需米油统一由乙方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假(一个学期)),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活需求而定。在学生上课期间,乙方要每十天左右将甲方所需食品送到学校食堂。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各学校的数量采购并送到该校,到各学校后要经各学校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现场过磅。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5、供货报价

  具体价格每月由采购方所在的管理中心和供货方在当月2日前商议好,实际价格按照上月下旬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进行适当下浮,双方一经定价,则不得更改。

  6、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为原则为一月内一次,甲方每两周的报帐中如现金提前到帐,可提前支付。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仅退货,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计算发给学生)。

  (2)由于乙方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暂时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管理中心留存,一份报送教育局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签定日期:年月日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合同范本三

  采购方(学校,甲方):

  供应方(供货企业,乙方):

  根据大通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采购内容

  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用米、面、油、肉、蛋、面点、蔬菜、调味品等食材,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食材、品牌、价格、数量(附表1《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明细表》)。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二)乙方所供米、面、油等要新鲜,须不过期、不变质、不腐烂、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乙方所提供的肉、蛋等必须无毒无害、新鲜、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出售病、死肉、注水肉。鸡蛋要新鲜,无破损,不变质,不过期。

  (四)乙方所提供面点必须新鲜、完整、口感好;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防腐剂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物。

  (五)乙方所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须符合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标准,肉眼观看不能有腐败变质、有杂质等污染。

  (六)乙方所提供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原料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七)供应回族地区的食品必须为宗教部门批准的有“清真”标识的清真食品。

  (八)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定购食材或所送食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调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九)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甲方名誉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期限

  本合同从年月日开始,暂定一学期,结束日期以放寒(暑)假日期为准(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四、供货方式

  每批食材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到各供货地点(附表2: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情况统计表)。甲方负责验看相关证件,并负责验收食材质量、过秤,做好进货登记,当场索证索票,做好记录。

  五、结算方式

  甲方以转帐方式付款。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按月结清所有款项。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节假日除外)开具正式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六、其它款项

  (一)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执行退出机制,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产品质检报告等相关证件。肉类、蛋类食材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蔬菜要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所有证件、票据(包括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县营养办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